产前B超能不能查出兔唇?
医网摘要:崔先生的爱人2008年4月怀了孕,家里人都非常高兴,几经筛选,决定在离家较近的海淀区一家三甲医院建档,进行产前检查。第13周,崔先生的爱人做了第一次B超,和所有准父母一样,对于与孩子间的第一次“见面”,两人都异常兴奋,可实际上,这个时候孩子还非常非常小,几乎看不清什么。于是他们非常期待20
律师说法
医生并不承担医疗责任
对于崔先生爱人的情况,主要代理医疗诉讼案件的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的刘晔律师认为,给崔先生爱人做B超的医生当时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,即如实告知了检查者由于客观原因,导致没有检查到胎儿颜面部的情况。此病例并不属于误诊、漏诊。从法律层面来说,医生并不承担医疗责任。假如医生注明:“颜面部未见异常”,而后来检查证实为唇裂,则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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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准开展产前诊断的医院
对于年龄在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,以及有生育染色体异常儿史等高危孕妇,必要时应到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诊断,以便及早发现胎儿异常,避免畸形儿的出生。北京妇产医院产前诊断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局认证的5家权威产前诊断机构之一,由产科、遗传室、超声诊断科联合组成,在发现高危孕妇时,产前诊断小组的专家会紧密配合,为孕妇提供综合的诊断和治疗,把好优生最重要一关。
本文来源: http://zhengxing.ewsos.com/zxmr/20110130/345742.html
责任编辑王超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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